用户名:
密  码::
   
L 主页 论坛  
事务所简介 移民业务 商业专栏 业务范围 律师介绍
移民
 职业移民 (EB1/EB2/EB3)
 访问美国签证 (B1/B2)
 工作签证(H1B)
 亲属移民
 学生签证 (F/M/J)
 交换学者(J)
 特殊(宗教)移民
 政治避难,驱逐出境
 

工作签证 (H)

H 签证是为在美国短期工作的职业技术人员签发的。批准书必须得到美国移民局的批准。 申请赴美工作签证,须本人收到移民局的批准书 I-797 表原件和 I-129 复印 件后方可预约申请签证。

如果申请人在美国转换了身份,其批准书不必从移民局寄至使馆,但在申请签证时,申请人必须出示 I ─ 797 表的原件。 建议所有申请人面谈时出示 I-129 表复印件。

H-1 B Visa

此类签证适合在美国短期从事「专门性质」工作的专业人士,如工程师、研究员、 医技人 员、高科技专才、电脑专业人士以及时装模特儿等。 H-1B 由雇主申请,受 益人最长可在美国待六年,在此期间并可变换雇主,转换其他签证,或申请永久 居 留(绿 卡)。

H-1B 适用甚广,是美国大企业或跨国公司最常申请之签证,核准时间二至四个月不 等。加快程序只需 15 天的时间。

H-1B 虽有薪资和学历(学士以上)的限制,但一般而言都有替代方案,是许多人取 得绿卡的最佳渠道。

H - 4 Visa

H-1 签证的配偶与子女,可以申请 H- 4 签证陪同入境及居留美国,但持 H-4 签证的人员 在陪同期间不能在美国工作,除非将 H-1 的签证转成其它工作签证。



张汝南律师事务所:
地址: 2233 Wisconsin Avenue, NW Suite 315 Washington , DC 20007
电话: 202-333-1004
传真: 202-333-2719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地址: 200 A Monroe Street - Suite 305
Rockville, MD 20850
电话: 301-785-4685 (301) 424-8713
传真: (301) 424-8732


在线联系我们
     姓名: *
地址:
城市: *
 洲和邮编:
   Email: *
范围:
问题: *
电话: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