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工作签证 (H) H 签证是为在美国短期工作的职业技术人员签发的。批准书必须得到美国移民局的批准。 申请赴美工作签证,须本人收到移民局的批准书 I-797 表原件和 I-129 复印 件后方可预约申请签证。
如果申请人在美国转换了身份,其批准书不必从移民局寄至使馆,但在申请签证时,申请人必须出示 I ─ 797 表的原件。 建议所有申请人面谈时出示 I-129 表复印件。
H-1 B Visa
此类签证适合在美国短期从事「专门性质」工作的专业人士,如工程师、研究员、 医技人 员、高科技专才、电脑专业人士以及时装模特儿等。 H-1B 由雇主申请,受 益人最长可在美国待六年,在此期间并可变换雇主,转换其他签证,或申请永久 居 留(绿 卡)。
H-1B 适用甚广,是美国大企业或跨国公司最常申请之签证,核准时间二至四个月不 等。加快程序只需 15 天的时间。
H-1B 虽有薪资和学历(学士以上)的限制,但一般而言都有替代方案,是许多人取 得绿卡的最佳渠道。
H - 4 Visa
H-1 签证的配偶与子女,可以申请 H- 4 签证陪同入境及居留美国,但持 H-4 签证的人员 在陪同期间不能在美国工作,除非将 H-1 的签证转成其它工作签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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