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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属移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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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一 ) 配偶移民的条件
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: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,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,只要提出申请,可很快获得批准;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,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,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。
( 二 ) 子女移民的条件
根据美国移民法,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:
- 美国公民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,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;
- 如果子女已经满 21 岁,但是未婚,属于第一优先类;
- 如果子女已婚,则属第三优先类;
- 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,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,对于离婚子女,视同未婚。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,不在优先之列。
( 三 ) 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
美国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,只要年满 21 岁,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,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,属于第四优先。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,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,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或同母异 父兄弟姐妹。不过,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,应在 18 岁以前就已存在,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。
( 四 ) 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
为了使移民家属不致分离起见,移民法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,有特别优待的规定。取得以上任何一类优待身份的移民,其配偶和未满 2l 岁的未婚子女,如果与他同行或随后到美国团聚,都可获得同类优先移民身份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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